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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添加人:爱游戏平台 添加时间: 2024-12-30 12:38:43 点击量: 1

  • 产品介绍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决定公开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是在院党委的领导,院团委和校学生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的提升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学院领导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学技术创新和文体活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努力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学院领导与广大同学的关系,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4)密切与兄弟学院,学校学生会组织联系,争取足额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第五条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凡有本校(本院)学籍的学生,被本院学生会录取并承认本院学生会章程的均为本院学生会成员。

      (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2)坚持四项根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全方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各班班委、团支部,充分调动各班委会、团支部和广大同学的积极性。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文明自律;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学生会声誉,为学生会服务。

      (5)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树立良好的言行规范。加强领导与学生间的联系,做到“上情下知,下情上达”。

      (6)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同学,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积极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7)严守组织纪律,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协调,干部之间要注意团结,要服从安排,注重大局,相互帮助。

      (1)对学生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第十条 凡加入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的成员应严格按照学生会干部条例、考勤制度、例会制度工作,否则予以退会考虑。

      (1)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一般设指导老师1名,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 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2)下设综合事务部、学术科技部、组织监察部、文体活动部、权益服务部、社会实践部等6个部门,可根据自身的需求对职能部门做必要的调整和增减。

      第十二条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由AI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或以其它方式民主产生,学生会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学年换届一次,任期一年。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本院青年学生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带领学生遵纪守法,检查监督学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组织学生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正确地履行民主权利和义务,使学生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4)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本院青年学生实际,研究制定本院学生会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建议,经常督促、检查各班委会的各项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工作规划的完成。

      (5)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维护学生们的切身利益,沟通学院领导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学生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工作。

      (1)协助班导和任课教师教育学生增强组织性、纪律性,遵守学校和班级规章制度,保证各项规定和措施顺利进行。

      (2)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4)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提高同学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各种能力。

      (1)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所需物品经费需在活动举办前进行预算,预算本着节约有度的原则,填写活动审批表格相应经费预算内容,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向学院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进行经费的使用。

      (2)各部门活动结束后应在一周内整理好报销凭证及结算,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对于预算多出部分应将余额交至综合事务部作为学生会其他活动经费。

      (3)如因特殊原因超出预算,应由该部门向综合事务部申报,综合事务部及时向主席团和团委负责老师进行追加预算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4)对于小金额费用(100元以下)使用可先由各部门自行垫付,待活动举办结束后综合事务部从学生会经费中直接报销。

      (5)经费使用的过程中需由至少两人经手,并在使用的过程中向商家索要有效报销凭证。有效票据指工商企业正式税务发票。发票应注明单价、数量、总额、日期、经办人、证明人及事由。

      (6)经费使用需实事求是,使用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更换名目,冒名顶替。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学院团组织推进,由校学生会审查后,报院党委确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5名,再经过学生代表大会工作筹备小组,提交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全员会议差额选举,差额率不低于20%,最终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

      第二条 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成员3名、其中执行主席1名,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第三条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可以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别人代为投票。

      第四条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主席团成员实行差额选举,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为5名,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2名。候选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委员半数,方可当选。以得票数多少取足应选人数,如遇被选举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进行选举时,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的名额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超过不足名额1人的数额列候选人进行选举。

      第五条 选举时由全体委员推荐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不得作为监票人。

      第六条 委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对不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弃权的划“△”。如果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下面的方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第七条 投票前,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检查,加封。投票后,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计票人当场清点票数、计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十条 本办法经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员会议通过后生效。

      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江西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学生会组织改革最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3、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代表同学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本次大会学生代表597名,约占全院学生总数的11%,特邀代表、列席代表29名。代表名额根据各班级学生总数(含本科生、专科生)按比例进行分配。各班级学生代表人数构成中,女性代表61名,占总代表数不低于25%,少数民族代表10名,占总代表数不低于5%、学生党员代表占有一定比例。

      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597名,其中22级学生代表26人、23级学生代表88人、24级学生代表99人。

      5、关心和支持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学院的决定及交给的各项任务。

      1、代表采取班级民主推选方式产生。各班应组织本单位成员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半数同意通过当选的方式选举产生单列代表人选。

      2、大会筹委会资格审查组对各选举单位推选的代表人选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有: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构成是不是合理,代表人选是不是满足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合乎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3、大会筹委会将根据代表构成情况,以有利于大会讨论和代表行使权利为原则,组建若干个代表团。

      1、对学生会工作、组织建设及学院各项与人才培养相关的工作,以提交代表提案的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学联二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的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全院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大局意识,促进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会由学院党委、学院团委、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有日常考评和总体考评,其中,日常考评的内容有个人的思想、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总体考评则是对学生骨干的总体服务效果和贡献程度进行考评。

      第六条 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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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决定公开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是在院党委的领导,院团委和校学生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的提升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学院领导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学技术创新和文体活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努力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学院领导与广大同学的关系,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4)密切与兄弟学院,学校学生会组织联系,争取足额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第五条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凡有本校(本院)学籍的学生,被本院学生会录取并承认本院学生会章程的均为本院学生会成员。

  (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2)坚持四项根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全方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各班班委、团支部,充分调动各班委会、团支部和广大同学的积极性。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文明自律;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学生会声誉,为学生会服务。

  (5)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树立良好的言行规范。加强领导与学生间的联系,做到“上情下知,下情上达”。

  (6)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同学,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积极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7)严守组织纪律,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协调,干部之间要注意团结,要服从安排,注重大局,相互帮助。

  (1)对学生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第十条 凡加入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的成员应严格按照学生会干部条例、考勤制度、例会制度工作,否则予以退会考虑。

  (1)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一般设指导老师1名,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 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2)下设综合事务部、学术科技部、组织监察部、文体活动部、权益服务部、社会实践部等6个部门,可根据自身的需求对职能部门做必要的调整和增减。

  第十二条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由AI学院学生会代表大会或以其它方式民主产生,学生会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学年换届一次,任期一年。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本院青年学生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带领学生遵纪守法,检查监督学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组织学生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正确地履行民主权利和义务,使学生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4)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本院青年学生实际,研究制定本院学生会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建议,经常督促、检查各班委会的各项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工作规划的完成。

  (5)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维护学生们的切身利益,沟通学院领导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学生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工作。

  (1)协助班导和任课教师教育学生增强组织性、纪律性,遵守学校和班级规章制度,保证各项规定和措施顺利进行。

  (2)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4)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提高同学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各种能力。

  (1)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所需物品经费需在活动举办前进行预算,预算本着节约有度的原则,填写活动审批表格相应经费预算内容,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向学院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进行经费的使用。

  (2)各部门活动结束后应在一周内整理好报销凭证及结算,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对于预算多出部分应将余额交至综合事务部作为学生会其他活动经费。

  (3)如因特殊原因超出预算,应由该部门向综合事务部申报,综合事务部及时向主席团和团委负责老师进行追加预算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4)对于小金额费用(100元以下)使用可先由各部门自行垫付,待活动举办结束后综合事务部从学生会经费中直接报销。

  (5)经费使用的过程中需由至少两人经手,并在使用的过程中向商家索要有效报销凭证。有效票据指工商企业正式税务发票。发票应注明单价、数量、总额、日期、经办人、证明人及事由。

  (6)经费使用需实事求是,使用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更换名目,冒名顶替。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学院团组织推进,由校学生会审查后,报院党委确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5名,再经过学生代表大会工作筹备小组,提交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全员会议差额选举,差额率不低于20%,最终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

  第二条 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成员3名、其中执行主席1名,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第三条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可以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别人代为投票。

  第四条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主席团成员实行差额选举,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为5名,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2名。候选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委员半数,方可当选。以得票数多少取足应选人数,如遇被选举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进行选举时,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的名额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超过不足名额1人的数额列候选人进行选举。

  第五条 选举时由全体委员推荐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候选人不得作为监票人。

  第六条 委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对不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弃权的划“△”。如果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下面的方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方格内划“√”。

  第七条 投票前,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检查,加封。投票后,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计票人当场清点票数、计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十条 本办法经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员会议通过后生效。

  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议《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江西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学生会组织改革最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3、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代表同学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本次大会学生代表597名,约占全院学生总数的11%,特邀代表、列席代表29名。代表名额根据各班级学生总数(含本科生、专科生)按比例进行分配。各班级学生代表人数构成中,女性代表61名,占总代表数不低于25%,少数民族代表10名,占总代表数不低于5%、学生党员代表占有一定比例。

  江西科技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597名,其中22级学生代表26人、23级学生代表88人、24级学生代表99人。

  5、关心和支持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学院的决定及交给的各项任务。

  1、代表采取班级民主推选方式产生。各班应组织本单位成员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半数同意通过当选的方式选举产生单列代表人选。

  2、大会筹委会资格审查组对各选举单位推选的代表人选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有: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构成是不是合理,代表人选是不是满足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合乎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3、大会筹委会将根据代表构成情况,以有利于大会讨论和代表行使权利为原则,组建若干个代表团。

  1、对学生会工作、组织建设及学院各项与人才培养相关的工作,以提交代表提案的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全国学联二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的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全院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大局意识,促进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会由学院党委、学院团委、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有日常考评和总体考评,其中,日常考评的内容有个人的思想、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总体考评则是对学生骨干的总体服务效果和贡献程度进行考评。

  第六条 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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